关于给刘春波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
刘春波,男,国际教育学院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专业机自151班学生;
刘春波同学因自2017年3月开学至今,未按学校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报道,根据《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第五款:“超过学校规定注册期限二周以上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,应予退学”之规定,给予刘春波同学退学处理。
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,请于公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《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学生申诉处理的暂行办法》之规定,向学校“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”提出申诉。
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7年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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